省司法厅:为自贸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
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,省司法行政系统如何出招发力?今年以来,省司法厅以机构改革为抓手,推动司法行政全面改革创新发展,为海南自贸试验区、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
省司法厅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4·13”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,主动对标任务清单,细化分解出93项具体措施,强化督查督办。积极推动司法部下发《关于海南省自贸区(港)建设有关事项的批复》,全力推进设立高水平国际化律师事务所和司法鉴定机构、建立海南律师公证学院等8项改革事项落地生效;挂牌成立海南国际仲裁院,设立海事仲裁中心、金融仲裁中心,为推进海上经济贸易、建设区域乃至国际金融中心提供法制保障;组建海南省第一家合作制公证处——海口市南海公证处,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建设;紧扣海南自贸试验区、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需要,将知识产权、国际贸易、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纳入宣传内容,推进法律知识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农村。
在法律服务方面,省司法厅以人民需求为导向,打造立体式法律服务体系。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、热线、网络三大平台建设,已建成10个市县(区)公共法律服务中心、22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、3675个村居委员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。正式运行“12348海南法网”,组织法律援助、人民调解、司法鉴定等团队在线实时提供多样化法律服务;全面推进村(居)法律顾问配备工作,打造“法援惠民生·助力农民工”“法援惠民生·关爱残疾人”等法律援助品牌,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精准普惠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。目前,已为全省2511个村(居)聘请法律顾问,在13个市县实现全覆盖,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902件,援助7947人次,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.82亿元。
在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方面,省司法厅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系统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,着力推进“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工作”,统一全省司法行政事项标准,实现审批服务标准化。同时,全面启动烦扰群众的“奇葩”证明、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的清理工作,强化对窗口单位的督查,严查对群众“生冷硬、推脱绕”等情况,切实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来源 | 海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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