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东方大田机场正式运营 计划开通500公里以内短途客运
5月12日,东方大田机场举行颁证仪式。经中国民航局批准,中国民用航空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为东方大田机场颁发《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》。至此,东方大田机场正式运营。
据了解,东方大田机场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,分两期规划建设,一期项目按A1类通航机场标准建设,占地244.3亩,建设800米跑道、14个停机坪等,能满足各类型直升机和小型固定翼飞机使用。目前,机场共有3架直升机,能开展海南海洋石油勘探、商务包机、海上搜救等业务。机场正式运营后,具有提供FBO(为飞机提供多种服务的基地或服务商)、签派管制、航空器执管和代管等服务功能。下一步,将重点发展航空旅游、飞行培训、航空器维修及其他通航业务项目;开展如医疗紧急救护、执法飞行、物探、磁测、遥感飞行等业务;计划开通500公里以内短途客运,开展城市间通勤飞行业务,与海口、湛江、北海等周边机场衔接,开展短途运输业务。根据市场需求,开展航空货运业务。
来源 | 海南自贸港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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